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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鬼酒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17 09:41 阅读量:6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324,928,98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5,742,187.8元。

      2、自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4,928,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4F

      邮政编码:410015

      咨询联系人:李文生、宋家麒

      咨询电话:0731-88186030

      传真电话:0731-8818600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壹酒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