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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洋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1 10:17 阅读量: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3日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耀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以消费者为核心的用户经营,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现将互联网中心更名为数字化运营中心,其主要职能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新营销环境下的全新的运营方式,规划并推动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公司用户经营体系,尝试以数字化驱动的新运营体系,推进公司数字化运营落地;以业务需求和用户经营为导向,打造公司核心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平台。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增加“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投票方面内容,同时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建议函》,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利润分配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等进行明确。拟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三、四款的相关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耀先生、钟雨先生、韩锋先生、王凯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刘化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提名徐志坚先生、蔡云清女士、季学庆先生、陈同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壹酒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