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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厉查处假冒名酒行为

    发布日期:2011-05-25 15:58 阅读量:38
      日前,市工商局与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联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保护“剑南春”、“五粮液”和“茅台”知识产权专项维权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维权执法行动紧密围绕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近期开展的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执法行动,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日前,全市公平交易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区)辖区内的酒类批发市场、名烟名酒经营店、各大酒店、仓储、物流行业实施了拉网式执法检查,共检查经营户156户,现场共查获假冒“东方红”白酒70瓶,“剑南春”白酒118瓶,“剑南春”接待酒204瓶,“五粮液”白酒22瓶,“五粮春”白酒38瓶,“茅台”白酒7瓶,案值金额12.5万余元。目前,相关案件情况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